2021年新修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解读ppt共48页,下载的文件包中有土地管理法培训课件讲稿(讲稿文字为10026),欢迎下载!
2021年7月2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公布,共有十个亮点。
亮点一:耕地变为非耕地严格控制管理。之前的土地管理香瓜法律法规对于农用地之间的转化缺乏制度约束,导致后续的时间段,农村本来的耕地大量转变为非耕地,而被当做林地、建筑用地等,不利于国家粮食战略和粮食安全。
亮点二:明确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首次从行政法规层面明确了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负总责,其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国务院对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进行考核。
亮点三: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国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亮点四:细化土地征收程序。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对《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征收程序进行了细化规定。
亮点五: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要求国土空间规划要合理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和用途,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同时,明确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方案的编制和审查要求。
亮点六:保障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权益。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亮点七:持续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亮点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制度。用“国土空间规划”取代原来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的效力和内容,规定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亮点九:完善临时用地管理。对临时用地管理作出创新规定,明确临时用地应当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临时用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建设周期较长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
亮点十:为土地督察权的行使划定边界。
亮点十一:挂牌出让有了法律地位。明确了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涵和程序。
亮点十二: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了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增加了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同时提高了对违法占地、违法转让等违法行为罚款的处罚额度。同时,为了有效解决违法建筑的没收问题。